金象化工企业主要生产二碳酸二叔丁酯,BOC酸肝, 氨基酸保护剂,联苯醇, 三苯基氯甲烷, 三氟甲氧基苯胺, 偶氮二甲酸二异丙酯, 金刚烷, 导电纤维, 抗静电纤维,农药中间体,医药中间体,农药原料药,医药原料药,精细化工
 
 
产品通道
  金刚烷系列
  三氟甲氧基系列化合物
  中间体
  医药中间体
  农药中间体
  感光材料中间体
  三氯蔗糖
  纳米材料
  导电纤维
 
给我们发邮件
sales@jinchemical.com
在线留言
MSN:nancy-zong@hotmail.com
金象化工(南京)营销
  025-86819868
  025-86819863
  025-86819859(传真)
金象化工(工厂)总部
  15261890999
金象化工(欧洲总代理)
  +49-(0)40-374734-20
+49-(0)40-374734-20
(传真)

 

English Version
新闻浏览  
 
多数企业认为电商法律潜在收益为减少违规几率

新闻出处:http://www.jinchemical.com/ ; 发表时间:2013-1-24 16:35:59 

         日前,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(100ec.cn)发布《2011-2012年度中国电子商务法律报告》(报告下载:www.100ec.cn/zt/2010bgdz/)。

  在电商企业法律投入的潜在收益调研中,92.31%的企业认为减少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几率;76.92%的企业认为获得商业优势和竞争优势;53.85%的企业认为改善内控体系;76.92%的企业认为减少诉讼/索赔;76.92%的企业认为提升公司形象。

  详见下图:

  对此,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姚小娟律师认为,作为法律专业人士来看,法律最大的意义在于防患于未然。电商对于法律的投入,不论是外聘专业律师或是内设法律事务机构,都将极大地降低企业运营风险。

  此外,我们欣慰地看到,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,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有律师进行风险防控。

© 2005-2008 金象化工(丹阳)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:苏ICP备12039137号
总部: 15261890999    南京营销: 025-86819868 025-86819863
传真: 025-86819859    欧洲总代理: +49 -(0)40-374734-20
支持合作媒体:中国化工制造网 国际化工制造网